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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落实中央关于开展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减假暂”顽瘴痼疾整治工作,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司法部联合举办“减假暂”顽瘴痼疾整治高级研修班。今天下午,研修进入三人对谈环节,来自两高一部相关部门的三位负责人直面问题、发表观点、相互碰撞,共同研究完善刑罚变更执行制度,有效整治预防违规违法“减假暂”顽瘴痼疾。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有关负责人在对谈中表示,在整治“减假暂”顽瘴痼疾过程中,人民法院找准工作中短板漏洞,一项一项抓好整改,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抓手,促使整改措施制度化、整改成果长效化。该负责人透露,针对“减假暂”工作突出问题,人民法院正在研究制定完善多项审判制度机制。一是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机制建设,进一步明确“减假暂”案件证据审查标准,最高人民法院正在制定关于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的意见。二是正在研究完善现有暂予监外执行制度的运作程序,同时与其他中央政法单位共同研究建立“暂停执行制度”。三是完善外部监督制度,加大向社会公开力度,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对“减假暂”工作的监督作用。人民法院还将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指导制度机制建设,特别是加强案件审核把关、上下级之间监督指导、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等方面制度机制建设。四是进一步完善科学管理制度机制,完善办案人员力量分配和激励机制、定期培训制度等,全面提升“减假暂”案件办理专业化水平。全国各高级人民法院负责“减假暂”工作的业务庭负责人、全国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相关工作人员参加本次研修班学习。如果您也遇到了法律难题,您可以咨询四川罡兴律师事务所,我们有专业的律师团队为您答疑解惑。
发布时间:2021-09-13 14:45:46
近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深化认识落实“三个规定”重大意义,增强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河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黄明耀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要求,全省法院要充分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艰巨性和制度性,增强落实“三个规定”的危机感和使命感,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把落实“三个规定”纳入党组重大议事日程,从源头上防止“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扎牢依法履行职责、公正廉洁司法的制度笼子。要坚持从依法履职上看待全面从严治党,一以贯之狠抓落实,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作用,带头记录报告相关信息,为全省法院干警作好纪律表率。会议指出,要深刻汲取反面典型的严重教训,慎重对待手中的审判权力,把“三个规定”当作拒腐防变的“护身符”,严格落实人民法院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的指导意见,不断健全制度机制,做到放权与监督相统一,以强有力的制度执行力推动落地见效。要增强落实“三个规定”的紧迫感,建立完善落实“三个规定”的保障机制,大力解决不如实填报、不及时填报等问题,引导干警落实“三个规定”更加自觉、自警、自重,以扎实成效推动全省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如果您也遇到了法律难题,您可以咨询四川罡兴律师事务所,我们有专业的律师团队为您答疑解惑。
发布时间:2021-09-07 11:18:09
9月3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10起人民法院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典型民商事案例,集中展示近年来人民法院服务保障民营经济所取得的成效。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贵祥、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林文学出席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李广宇主持发布会。刘贵祥表示,要在司法审判中坚持各类市场主体法律地位平等、权利保护平等、发展机会平等,切实维护好、实现好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制定了《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等一系列司法政策文件,以投资准入、产权保护、创新创业等为着力点,全方位、系统化、制度化、机制化地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精神,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刘贵祥表示,人民法院加大对恶意违约、逃废债务、侵犯产权、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惩治力度,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合理调整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对“砍头息”、职业放贷、高利贷、套取金融机构信用转贷等不法行为坚决不予支持。据统计,截至2020年底,30多家债务总额在百亿元以上的企业,完成司法重整,扭亏为盈。仅2020年,人民法院通过司法重整共计盘活资产4708亿元,让532家企业重获新生。人民法院不断完善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充分运用司法重整这一制度工具,引进战略投资、先进技术,进行债权债务股权重组,帮助一批有发展前景的危困企业摆脱债务危机、流动性困境,实现涅盘重生。重庆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10家全资子公司司法重整案就是通过司法重整,使企业获得重生的典型。2017年以来,人民法院以网络司法拍卖的形式共实现债权1.69万亿元,节约佣金523.54亿元,其中民营企业债权占相当大的比例。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法院把5G、人工智能、区块链技术等最新的科技成果运用于“活查封”,体现了智慧法院建设助力善意文明执行的成效。刘贵祥表示,人民法院坚持善意文明执法理念,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采取有效措施严禁超标的查封、乱查封、过度执行、乱执行,千方百计以“活查封”、替代性保障措施、执行和解、集约协调等执行措施,尽可能减小对被执行人权益以及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传递“司法温度”。近年来,人民法院进一步加大了多元联动解决民商事纠纷工作力度,积极联合工商联、商会等组织对民商事案件开展调解工作,努力形成司法合力,形成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通过工商联与法院的诉讼平台对接,创新开展在线解决纠纷,妥善化解了一大批涉民营企业间、商会会员间的民商事纠纷。嘉兴市南湖区工商联,成立了专门的调委会,一年时间,调解成功率63.4%,标的额约1.6亿元。江苏省近三年来,各商会调解组织共有效化解民商事纠纷3757件,化解标的金额10.27亿元。刘贵祥说:“实践证明,多元联动解纷是一条行之有效的正确道路,我们还要进一步持续推进,争取走深走实走远。”如果您也遇到了法律难题,您可以咨询四川罡兴律师事务所,我们有专业的律师团队为您答疑解惑。
发布时间:2021-09-06 11:19:14
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四川、贵州、云南、陕西、宁夏等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为深入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健全完善特邀调解制度,有效发挥司法确认程序对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保障作用,根据《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试点工作情况,现就完善试点法院特邀调解名册制度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健全完善特邀调解名册制度的重要意义。健全完善特邀调解名册制度,是规范特邀调解工作的重要内容,是优化司法确认程序的必要前提,是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决定、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的重要配套保障措施,对于贯彻《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意见》精神,有效发挥司法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的引领、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具有重要意义。试点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认识健全完善特邀调解名册制度的重要意义,结合试点工作实际以及《关于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分工方案》《关于进一步完善委派调解机制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积极探索完善特邀调解名册工作机制,为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二、改进名册建立模式。试点法院要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的规定》和《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针对调解组织、调解员的不同特点,区分特邀调解组织名册和特邀调解员名册,分别管理、统筹使用。三、明确特邀调解组织入册标准。试点法院可以结合工作实际,参考下列因素确定特邀调解组织的入册标准:(1)有明确法律法规或者政策依据;(2)有明确监督管理机构;(3)持有相关主管机构批准设立的正式文件;(4)有调解组织章程和工作规则;(5)有开展调解工作的经费;(6)有必要数量的专职调解员;(7)未受过刑事处罚、近三年内未受过严重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8)不存在其他不宜加入名册的情形。试点法院可以根据特定专业领域的纠纷特点,规定专业调解组织的加入条件。四、明确特邀调解员入册标准。试点法院可以结合工作实际,参考下列因素确定特邀调解员的入册标准:(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宪法;(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心调解事业;(3)具备从事调解工作所必需的文化水平、法律知识和身体条件;(4)未受过刑事处罚、近三年内未受过严重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未加入任何调解组织、以个人名义开展调解工作;(6)不存在其他不宜加入名册的情形。相关主管机构已经建立调解员资质认证制度的,试点法院可以直接将相关资质证明文件作为入册标准。五、探索优化入册程序。试点法院要坚持调解组织、调解员申请加入和人民法院邀请加入相结合,探索完善符合工作实际的入册程序。充分发挥行政主管部门、群团组织和行业协会商会等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主管机构的专业优势,确保入册程序公平公开公正。有条件的法院可以会同相关主管机构审核调解组织、调解员资质,探索实行由主管机构把关推荐、人民法院择优纳入的工作程序,有序扩大纳入特邀调解名册的范围。六、健全完善名册运行机制。试点法院要完善特邀调解组织、特邀调解员监督管理机制,会同相关主管机构实行“双重管理”。积极为特邀调解组织、特邀调解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加强业务指导,会同相关主管机构开展常态化业务培训。健全完善数据统计、绩效评估等日常管理制度,通过诉讼服务中心、官方网站等渠道公开特邀调解组织、特邀调解员的基本情况、工作绩效、业绩排名等信息,供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查询、监督。探索将绩效评估与调解补贴阶段性发放、奖励激励等机制挂钩,充分调动特邀调解组织、特邀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七、推动名册统建共享。试点法院要结合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进程,推动由上级法院统一建立辖区内各试点法院共享的特邀调解名册,健全完善上下级法院和各试点法院之间的名册信息交流机制,实现上级法院统一建立、统一管理,各试点法院共同使用、共同维护,名册信息及时更新,管理举措及时跟进,提高非诉解纷资源配置效率。八、提升名册管理信息化水平。试点法院要指定专人负责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和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的日常维护与管理,及时更新特邀调解名册并向相关主管机构反馈名册变动情况,确保线下线上名册统一。有条件的法院要充分发挥信息平台优势,探索申请入册、资质审核、业务培训、业绩评估、信息公示、奖励激励、违规处理等工作在线运行,推动名册管理与矛盾纠纷在线咨询、在线评估、在线分流、在线调解、在线确认有机衔接,实现多元纠纷化解工作数据化、可视化。九、优化司法确认案件管辖规则。在市域范围内由上级法院统建名册的试点地区,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除协议管辖外的其他地域管辖规定,向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提出。符合级别管辖或者专门管辖标准的,向相应的中级人民法院或者专门人民法院提出。接受人民法院立案前委派调解的,向作出委派的人民法院提出。十、健全违规行为处理机制。试点法院要探索细化违反法律法规和调解职业道德的具体情形,健全违规行为发现、调查、申辩、决定等工作程序,及时、公开、公正处理违规行为。对于在委派、委托调解工作中存在强迫调解、虚假调解、泄露调解秘密、违背调解中立原则以及消极履行工作职责等行为的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试点法院可以会同相关主管机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除名等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组织和人员的法律责任。要及时将处理的事由、依据和结果通报相关主管机构,并就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发送司法建议。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同。试点法院要紧紧依靠党委领导、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大力推动社会协同,推动将民事、行政案件万人起诉率纳入地方平安建设工作考核,发挥特邀调解名册作用,做大做强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积极融入各地一站式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推动建立财政保障、社会保障、市场化收费相结合的非诉调解经费保障体系,加强信息交流和工作衔接,提升非诉调解工作质效。围绕优化司法确认程序、完善特邀调解配套制度机制,系统总结试点经验成效,整理形成动态信息、改革案例,为推动修改完善有关法律规定、制定配套政策文件提供实践基础。各试点地区高级人民法院应当收集研判辖区试点法院在特邀调解名册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通过试点工作月报或者专报形式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如果您也遇到了法律难题,您可以咨询四川罡兴律师事务所,我们有专业的律师团队为您答疑解惑。
发布时间:2021-09-01 14:59:20
3月2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最高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成立的有关情况并发布7起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主任杨万明,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副主任何莉,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副主任郑学林,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周加海出席发布会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李广宇主持新闻发布会。3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成立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并在六个巡回法庭设立少年法庭巡回审判点。杨万明任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主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沈亮任常务副主任。杨万明介绍,最高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是一项层级高、职能实、成员相对固定的重要工作机制,主要负责综合统筹未成年人审判指导,参与未成年人案件审判管理,协调开展未成年人案件巡回审判等工作。自1984年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建立我国第一个专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合议庭以来,少年法庭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不断成长壮大,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矫治未成年人犯罪、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少年司法制度作出了积极贡献,被誉为“特殊的希望工程”。据介绍,自2016年至2020年,全国法院依法审理拐卖、猥亵儿童、组织儿童乞讨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刑事案件24035件,惩处罪犯24386人;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结的涉及未成年人抚养、监护、探望等民事案件120多万件,充分保障了未成年人的民事权利。“涉未成年人案件数量虽然不多,但各方关切、影响深远。”杨万明说,“针对近年来社会关切的杀害、性侵、拐卖、虐待未成年人,校园欺凌以及利用网络实施的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等犯罪行为,人民法院坚决依法严惩,对挑战法律和社会伦理底线、性质恶劣的重大犯罪,该判处重刑乃至死刑的坚决依法判处,绝不姑息。”杨万明表示,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将坚持少年审判的专业化发展方向,⇨下转第二版⇨上接第一版切实强化对全国少年法庭工作的统筹协调、统一指导,有针对性地加强少年审判问题研究,充分发挥好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少年司法专业委员会等平台的作用,借助专家学者的智慧力量,努力为推动新时代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实现新发展,为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作出应有贡献。发布会发布了4起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刑事案例,其中既包括人民法院教育感化挽救失足未成年人,帮助未成年人重回人生正轨的案例,也包括故意杀人、强奸未成年人等社会影响恶劣,严重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何莉表示,人民法院对严重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始终坚持零容忍态度,坚决依法从严从重惩处,绝不动摇。典型案例里还包括一起猥亵男童的典型案例。“近年来,女童受到性侵害的案件受到社会广泛关注,但现实生活中,男童也可能受到不法性侵害,也会给男童造成严重心理创伤,对采取恶劣手段长期猥亵男童的,应当依法严惩。”何莉说,“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已经着手起草强奸、猥亵儿童犯罪的司法解释。”郑学林介绍了本次发布的3起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民事案例,涉及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的父母的监护权及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等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兜底监护是家庭监护的重要补充,是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坚强后盾。”郑学林表示,法院积极探索由妇联组织、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等机构直接作为原告代未成年人提起诉讼的模式,为督促未成年人父母履行抚养义务,解决父母不履行监护职责的现实问题提供了有益参考。对于司法实践中涉及到的网络打赏、网络游戏的纠纷,郑学林表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同时,要引导网络公司进一步强化社会责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网络环境。如果您也遇到了法律难题,您可以咨询四川罡兴律师事务所,我们有专业的律师团队为您答疑解惑。
发布时间:2021-08-31 14: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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